一、修订《救助》细则,让更多职工受益:
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公司于近日对试行了一年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救助基金》实施细则进行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新增了对患重大疾病实行基金救助的条款。条款规定,患重大疾病“经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数额仍然较大,并影响家庭基本生活保障的职工均可获得基金救助。”尽可能避免职工因病致困的情况产生。二是取消了2000元的底线。凡公司在册职工在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治疗,其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门诊或住院的个人起付标准以外的部分均可列入基本医疗救助。不设下限,也是为让更多的职工受益。
二、发放特殊津贴,保障退养职工生活水准:
随着社会改革和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今年以来社会消费品价格指数上升较快,给日常生活造成一定影响。为减缓退养职工因生活费用增高所带来的压力,经公司研究,决定给每位退养职工发放特殊津贴费500元,以保障退养职工的生活水准。特殊津贴费已于本月二十日前全部到位。